号: 486001926/202007-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14: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来源:市残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2 14:36 编辑:残联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宿州  市财政局(盖章 )               宿州  市残联(盖章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主管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地方主管部门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单位 宿州  市残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258.80  1613.871 128%
其中:中央补助 1258.80  1236
地方资金 0 258.071
其他资金 0 119.8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弥补残疾人出行成本。
2.残疾人康复: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为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年度工作,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提高生产增收技能,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
4.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通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年度工作的实施,帮助残疾人得到托养照料。
1.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金额 102.778万元,其中2019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执行 102.778万元,地方资金执行 0  万元,其他资金执行  0 万元(其他资金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中央资金执行  0  万元)。
2.残疾人康复: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金额
  1124.792  万元,其中2019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执行 792.432  万元,地方资金执行 237.36   万元,其他资金执行   95 万元(其他资金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中央资金执行   0 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①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金额 91 万元,其中2019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执行  91 万元,地方资金执行 0 万元,其他资金执行  0  万元(其他资金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中央资金执行  0  万元)。②开展贫困残疾人青壮年扫盲教育,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金额   47  万元,其中2019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执行  46.6 万元,地方资金执行 0.4  万元,其他资金执行  0  万元(其他资金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中央资金执行    0万元)。
4.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金额   248.301  万元,其中2019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执行 203.19 万元,地方资金执行  20.311 万元,其他资金执行 24.8 万元(其他资金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中央资金执行2  万元)。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配置辅助器具残疾人人数 ≥15707人 得到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人数15707人。
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人数 ≥69282人 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数69374人
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次数 ≥1820人次 1480 2019年度灵璧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原计划在年底完成培训340人。在邀标过程中,因流标导致年度培训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经请示灵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培训活动要在4月20日之后举行。现资金已拨付到培训机构,灵璧县残联将适时安排培训活动,尽快完成培训任务。
贫困残疾人青壮年接收扫盲教育人次数 ≥466人次 470
资助接受托养服务人次数 ≥1350人次 1488
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人次数 ≥3953人次 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953人次
质量指标 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掌握的生产技能数量 ≥1门 ≥1门
成本指标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年均补助标准 260元/人 260元/人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底前完成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有所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程度显著提高,残疾人群体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残疾人事业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接受扫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和生活生产能力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出行便利程度 有所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程度显著提高,残疾人群体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残疾人事业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有所改善 有所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 ≥80% 残疾人及其家庭满意度达80%以上
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或其家属满意度 ≥70% 75%
接受燃油补贴残疾人满意度 ≥80% 残疾人及其家庭满意度达80%以上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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