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实施康复民生工程,助力残疾人“健康梦”新闻发布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广大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要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康复是所有残疾人的愿望,也是他们人生圆梦的重要一步。提供康复救助,让残疾患者重拾生活信心,是宿州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宗旨。为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宿州市残联以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截至10月底,宿州市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264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发放资金1264.4万元,完成省指标任务的168%。为111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发放资金1233.6万元,完成省指标任务的122%。为114名残疾儿童安装矫形器,完成任务152%。为153名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完成任务的231.81%,拨付辅助器具资金38万元。具体做法如下:
一、协调联动。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联合制定《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主动与财政部门协商,及时落实、拨付配套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与市卫计委加强合作,共同组织对服药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检查,加大对重度精神病患者救助的力度,保证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安全服药。
二、精准施策。年初制定目标任务,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动态管理,实施重点工作逐月提前预告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分工,制定目标方案,做到职责明晰,权责明确,确保惠残民生工程和重点业务工作得到高标准实施。按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终绩效自评,对照绩效考核细则逐项核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数据材料,确保高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
三、精细管理。严格项目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采取项目初期预拨、项目结束评审、适时调整结算的方式拨付资金。严格考核,市残联与财政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评估实施细则,根据项目动态管理和推进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与考核,尤其对实施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时间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配比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与各机构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组织业务骨干开展评价考核,加强对各机构的教学、康复活动监督与指导,增强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四、立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型媒体广泛宣传。印发《贫困残疾人康复政策告知单》、公布民生工程政策和操作流程,广泛宣传惠残民生工程的意义、政策措施、申请申报审批程序、补助标准;全面推行惠残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开公示,按工作节点在残联网站和民生工程网站上发布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 “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节日,组织残疾人政策咨询台、残疾人文艺表演、残疾人工艺品义卖等活动,宣传惠残民生工程政策。采取上门回访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病药物补助对象进行回访,“面对面”宣传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创新举措。为加大残疾人康复覆盖面,市残联与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民政局、综治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宿州市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促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残联字﹝2017﹞64号),实现全市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全覆盖;出台《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7〕76号),对全市重度残疾人、持证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达到100%。宿州市残联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了康复、托养、再就业“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就业年龄段(16周岁至59周岁)、有康复就业需求且通过两年内专业康复训练、能够恢复就业的轻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托养就业服务,同时,市残联给予医疗可报销范围个人承担部分的90%的康复、托养费用补贴。每人补贴标准8000元/年。自康复中心启动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6万元,累计住院180人次,康复有效率达到90%以上。通过专业康复治疗,部分患者已康复出院,本着自愿对有就业愿望的康复人员给予推荐和介绍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