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007-00004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1 发布日期: 2020-07-21 16:3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办理程序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办理程序解读 

来源:市残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1 16:33 编辑:残联

一、申请及初审 指县(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

二、复审及上报备案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本年度不能按时报送的,将于下一年度一并报送。指本年度不能按时报送的,将于下一年度一并报送,上一年度和本年度连续两年都没有报送的,下一年度不能报送。

三、支付方式  县(区)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本人账户不得随意变动,具体打卡办法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指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开户的,资助款必须打到受助残疾大学生法定监护人账户,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受助残疾大学生两者之间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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