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103-00001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09:5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开展2020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03 09:5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6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xlsx

 

 

 

关于开展2020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按照《安徽省“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同意,市残联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2020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时间

绩效评价时间为202133日至310日。

二、绩效评价依据

   《安徽省“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

三、绩效评价内容

    此次绩效评价是对《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残联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宿残联〔202018号)中下达的阳光家园资金281.4万元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依据《安徽省“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评价2020年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阳光家园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益等情况。包括资金是否使用完毕、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地方配套资金投入,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条件,项目完成情况等。

四、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各县(区)残联和承接项目的机构。

五、评价方式

 第三方评价机构受宿州市残联委托,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合计总分100分,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完成。

六、组织协调

    宿州市残联教就科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残联负责本地绩效评价工作的联系协调。各县(区)残联就业股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联系人,务必做好配合联络工作,并于22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上报至市残联教就科。联系方式:宿州市残联教就科 彭湘飞 13305575791;第三方评价机构 石燕 18955750234

 

七、相关要求

各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各县(区)残联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准备所需的清单资料,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残联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附件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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