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工作与培训基地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广大人民群众 县区残联:
现征求征求《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工作与培训基地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于2021年5月16日前书面(加盖公章)反馈意见。联系人:市残联陈晓东,联系电话:3021488,邮箱:1005157217@qq.com。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14日
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工作与培训基地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残疾人培训工作及培训基地运行管理,提升残疾人劳动者素质,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安徽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皖残联〔2020〕45号)、《宿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宿残联〔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残疾人培训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规范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各类培训工作,提高资金效益,保障培训成效。
二、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本市户籍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本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生活能够自理,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已在本市辖区内就业1年以上的残疾人不受户籍限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参加培训。一年内参训残疾人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同级项目的免费培训。
(二)培训种类
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自强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培训、职业素质培育、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
(三)培训原则
1.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同级政府就业促进规划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针对残疾人特点,提供个性化的特惠服务和帮助,切实提升残疾人培训质量、培训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2.能力为本、就业导向。根据岗位需求,结合残疾人实际,科学设置残疾人培训课程。将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宣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心理辅导等内容贯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3.形式多样、鼓励创新。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的培训需求,原则上采取集中形式进行,没有集中培训班或不宜集中的,应当采取分散灵活培训的形式予以安排,保障残疾人充分享受接受技能培训的权利。
(四)培训目标
1.完成省、市残联及人社等部门指定的培训项目和任务指标。
2.根据当地实情,完成自主安排的培训项目和任务指标。
3.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组织
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在各级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各级残联应积极协助当地人社部门做好残疾人培训工作。市、县两级残联建立由分管领导亲自抓、残疾人培训管理机构具体抓、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协助抓的培训工作组织体系。依托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残疾人就业基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具体落实。在同等条件下,残联授牌的培训基地享有项目优先承接权,授牌中资质高的享有项目优先承接权。
三、申报市级培训基地
(一)基地种类
授牌基地分为三类: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基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用人单位岗前培训基地。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主要面向农村残疾人,以农村种养业、手工编织业为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面向城镇居民,以岗位技能、职业技能提升为主。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以新招录残疾职工为主,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二)申报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承接残疾人培训项目的残疾人就业基地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三)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科技、残联等部门所属的相关机构,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
2.开设适合残疾人培训的专业,有比较固定的教学实训场所,培训项目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教学组织、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应急措施、成效评估、就业服务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3.教学方面人财物能够得到保障,管理制度方面健全规范。配备有与培训规模、培训科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教学辅助人员。职业培训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具备高级职业资格。
4.开展残疾人培训工作不少于2年。
5.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率不低于60%或职业技能办证率不低于10%。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40%,年度总累计培训残疾人不少于100人。具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培训教学场地,具有与职业培训相衔接的实训、见习基地。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具图书资料等教学、生活条件,能够满足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
(四)申报流程
1.每年6月3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向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宿州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表》。
2.县级残联对申报机构进行初审,市级残疾人就业机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市残联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
3.评审通过的培训基地填写《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基地设立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残疾人就业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残联批准、市残疾人就业机构备案。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填写《宿州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此表须经县残联审核盖章,一式三份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纸质和电子版)。
2.申报机构须提供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年审合格的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等)。
3.申报机构的师资、场地、设备投入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证明材料。
4.申报机构的管理、教学计划以及安全等制度。
5.申报机构已开设适合残疾人的培训项目,有残疾学员花名册、培训现场图片以及培训后的就业情况说明。
(六)变更与撤消
1.将各类残疾人培训基地基本情况登记纳入“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工作,每年一次复核,实行动态更新。
2.培训基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须及时报当地残联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3.对评估不合格的培训基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消授牌资格,收回基地标牌,撤消授牌资格由授牌残联批准。撤消基地条件:
(1)残疾人培训后满意度低于80%,对培训合格学员在半年内回访率低于80%,就业创业指导率低于50%;
(2)实现就业创业率低于50%;
(3)全年培训残疾人累计未达100人,培训合格率低于60%或职业技能证书办证率低于10%;(职业技能培训)
(4)严重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或严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予以撤消。
4.被撤消授牌资格的机构,自撤消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受理授牌申请。
四、规范管理
(一)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管理和服务。
县级残联负责对辖区内授牌的残疾人培训基地加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对日常培训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和服务。市残联负责对各授牌基地开展的残疾人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重点规范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包括各级残联投入基地的国家资金、省市资金和县级资金。
(二)实行评估制度,坚持优胜和劣汰。
对被授牌基地的考核评估,依据授牌残联所制定的评估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每年一次,于次年2月底前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工作每三年一次,以委托合法经营、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第三方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基地资格保留、撤销的依据。
(三)明确评估指标,确保培训质量。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按照国家人社部门培训工种目录、课时要求、教学内容完成培训任务。无障碍工作环境、规范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人身安全等指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基地评估标准依据各级授牌残联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发布制度,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区残联要指导培训基地利用好“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www.cdpee.org.cn)、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ahbys.com)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地残疾人技能培训计划,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各类媒体,发布残疾人培训信息,广泛开展残疾人培训政策宣传。
(二)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备案材料。
各县区残联要指导培训基地加强培训档案归整工作。培训档案内容:1.备案目录;2.机构资质批文;3.资金拨付依据;4.印发的文件;5.年度培训计划(方案);6.课程安排表;7.课堂签到表;8.教师花名册;9.教师资格证;10.学员花名册;11.学员登记表;12.身份证;13.残疾证;14.就餐登记表;15.就寝登记表;16.请假销假条;17.补助发放签领表;18.证件发放花名册;19.年度工作总结;20.影像图片资料。以上资料应分年度、分项目、分期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地县级残联备案,一份机构存档备查。以上备案材料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
培训基地要指导学员就业创业,指导学员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残疾人招聘会,指导学员注册、使用各类就业创业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职业能力测评、发布求职简历、进行产品推介。培训基地要建立残疾人培训后就业创业回访机制,原则上残疾人培训结业后半年内,要完成一次回访,回访率不低于80%,并做好回访记录。
六、培训补贴
承接残疾人培训工作的县级以上残联授牌的培训基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残疾人培训专项补贴,补贴的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标准,按照相关扶持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1、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学员花名册
2、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学员登记表
3、宿州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
4、宿州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设立审批表
附件1
年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学员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 |
残疾 等级 |
残疾人 证号 |
项目 名称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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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年宿州市残疾人培训学员登记表
县(区)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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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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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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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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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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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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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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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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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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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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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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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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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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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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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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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残疾人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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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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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培训 情况 |
培训类别 |
培训时间 |
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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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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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按摩 □计算机 □电器修理 □电子商务 □缝纫 □理发 £糕点 □工艺美术 □电焊 □车床 □手工编织 □汽车维修 □家政服务 □种植业 □养殖业 □创业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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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
是否结业 |
认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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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后就业情况 |
就业单位或创业项目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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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业或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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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 试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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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荐、求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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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宿州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
培训基地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报职业(工种)的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信用承诺
本表所填各种数据和申报材料的各种信息真实有效,客观地反映了我单位的情况和意见。
填报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培训类别 |
实用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 单位岗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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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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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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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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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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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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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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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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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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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私营 联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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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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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培训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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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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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职业(工种)或专业 |
培训项目 |
培训时长 |
选用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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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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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
培训时长 |
选用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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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 名 |
电话 |
手机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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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姓 名 |
岗 位 |
职称(资格等级) |
文化程度 |
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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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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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总数 |
人。其中,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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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理 论 课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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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文化 程度 |
职业资格及等级 |
教龄、职业(专业)工龄 |
承担课程 |
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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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指 导 教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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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地及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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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情况 |
形式 |
面积(m2) |
教室(m2) |
实习场地(m2) |
工位数(个) |
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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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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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仪 器 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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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设 备 设 施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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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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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学 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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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数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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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学 管 理 制 度 |
(此项仅填写制度名称,另附制度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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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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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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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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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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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宿州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设立审批表
培训基地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条件要求的相关办学材料;
3.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的附页。
设立类别 |
实用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 单位岗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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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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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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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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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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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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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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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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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学 基 本 情 况 |
(成立时间、年度培训残疾人数、培训后就业率、师资情况、场地设施、经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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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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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社会荣誉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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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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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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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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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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