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110-00004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2-10-11 16:3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残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账审批和资金支付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残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账审批和资金支付制度

来源: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0-11 16:3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6

为了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报账审批和资金支付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经办流程

(一)经办的报账单据一般应在业务发生1周内完成,重大活动在2周内完成。经办人逾期报账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分管领导签字。

(二)经办人负责原始凭证归集、整理、填制单据封面并签字,对所经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负责。所附原始凭证尺寸比记账凭证(A5)大的,应该折叠整齐。

(三)差旅、培训、会议、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报账,应附相关文件通知、公函和事前审批手续。采购、资产配置处置应根据相关文件制度规定按程序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并作为报账的附件。

(四)重大经济事项支出,必须事前经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研究通过后办理支出,并将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作为附件。

二、审核流程

(一)初审

1.初审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主管会计负责对残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报账工作进行指导,对报账单据进行初审。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提出支出分类意见。

3.初审工作重点是审核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原始凭证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

(二)复审

1.复审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机关办公室负责人对机关报账原始凭证进行复审。

3.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所负责单位的报账原始凭证进行复审。

4.复审重点审查报账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合理。

三、审批流程

(一)审批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机关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账原始凭证进行审批,由经办人呈报。

(三)机关财务分管领导负责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呈报。

四、支付流程

(一)资金支付经办

1.资金支付经办工作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

2.经办会计收到审批的原始凭证后应检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资金结算规定。

3.经办会计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办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手续。业务科室急需资金支出的,可以提前通知经办会计,提前做好用款计划申报。

(二)资金支付复核

1.资金支付复核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主管会计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完成资金支付复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