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5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38万元,下降3.3%,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安排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56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 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1.“残疾人康复专项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我市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治疗前筛查服务;为通过住院康复治疗,可以恢复就业能力的贫困残疾人, 提供康复住院治疗期间的补贴;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立项依据。历年安排项目。《关于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有关事项的意见》(皖残联办[2013]14号);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宿州市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宿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7〕76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为我市残疾儿童费提供送筛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6)年度预算安排。总计:153万元,其中:民生工程配套残疾儿童康复筛查经费3万元;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经费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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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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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残疾人康复专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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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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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单位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459 |
年度资金总额: |
153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9 |
其中:财政拨款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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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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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
年度目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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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 |
数量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人数 |
≥30 |
≥30 |
数量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人数 |
≥10 |
≥10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人数 |
≥57000 |
≥57000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人数 |
≥19000 |
≥19000 |
||||||
质量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 |
95 |
95 |
质量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服务率 |
95 |
95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基本康复服务率 |
≥80% |
≥80%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基本康复服务率 |
≥80% |
≥80% |
||||||
时效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完成时间 |
2024.12 |
2024.12 |
时效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完成时间 |
2022.12 |
2022.12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服务完成时间 |
2024.12 |
2024.12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服务完成时间 |
2022.12 |
2022.12 |
||||||
|
|||||||||||
成本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人均服务费(万元) |
≤0.3 |
≤0.3 |
成本指标 |
耳蜗术前筛查人均服务费(万元) |
≤0.3 |
≤0.3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人均服务成本(元) |
78.95 |
78.95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人均服务成本(元) |
78.95 |
78.95 |
||||||
效 |
经济效益 |
无 |
|
|
经济效益 |
无 |
|
|
|||
社会效益 |
耳蜗术后生活状况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社会效益 |
耳蜗术后生活状况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服务水平 |
有所 |
有所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服务水平 |
有所 |
有所 |
||||||
生态效益 |
无 |
|
|
生态效益 |
无 |
|
|
||||
可持续影响 |
耳蜗术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可持续影响 |
耳蜗术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
中长期 |
中长期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耳蜗术前筛查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服务对象 |
耳蜗术前筛查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精准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2.“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补贴残疾人个体创业就业、“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2)立项依据。《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省残联《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通过补贴残疾人个体创业就业,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计划补贴150人,补贴标准每个个体创业项目3000元;通过补贴“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计划补贴“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90个,补贴标准每个设施农业项目50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创业就业补贴 |
||||||||
主管部门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270 |
年度资金总额: |
9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0 |
其中:财政拨款 |
9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1.通过补贴残疾人个体创业就业,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计划补贴450人; |
1.通过补贴残疾人个体创业就业,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计划补贴150人;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县区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 |
150 |
150 |
数量指标 |
补贴县区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人数 |
150 |
150 |
|
补贴各县区“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个数 |
270 |
270 |
补贴县区“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个数 |
90 |
90 |
||||
质量指标 |
补贴程序和档案规范 |
规范 |
规范 |
质量指标 |
补贴程序和档案规范 |
规范 |
规范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及时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 |
当年年底完成 |
当年年底完成 |
时效指标 |
及时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 |
当年年底完成 |
当年年底完成 |
||
成本指标 |
补贴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元/人) |
3000 |
3000 |
成本指标 |
补贴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元/人) |
3000 |
3000 |
||
补贴“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元/个) |
5000 |
5000 |
补贴“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元/个) |
5000 |
5000 |
||||
效 |
经济效益 |
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 |
明显 |
明显 |
经济效益 |
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 |
明显 |
明显 |
|
社会效益 |
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带动残疾人家庭创业增收,促进稳定就业 |
明显 |
明显 |
社会效益 |
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带动残疾人家庭创业增收,促进稳定就业 |
明显 |
明显 |
||
生态效益 |
无 |
|
|
生态效益 |
无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残疾人就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的影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可持续影响 |
对残疾人就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的影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服务对象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3.“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服务。通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开展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服务,按照规定完成对申报残工单位的审核工作,按规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进行奖励;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组织符合条件视力残疾人参加全国盲考和医疗按摩资格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对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2)立项依据。历年安排项目。财税[2015]72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省残联印发《定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暨供需见面会实施方案》(皖残联办〔201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残劳字〔2011〕5号);《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残联发〔2014〕57号)市财政、市残联印发《宿州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办法(试行)》(残联字〔2018〕11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依托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电商、盲人按摩等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按照人均1200元标准,补贴不少于400人;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每年3场;开展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服务,按照规定完成对申报残工单位的审核工作;奖励超出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超出1人按不低于3000元进行奖励;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管理;组织符合条件视力残疾人参加全国盲考和医疗按摩资格考试,为考试合格人员报销交通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补贴不少于40人,补贴标准1280元/人/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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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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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
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60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
年度目标 |
|||||||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 |
数量指标 |
每年审核申报残疾职工用人单位数 |
≥50 |
≥50 |
数量指标 |
审核申报残疾职工用人单位数 |
≥50 |
≥50 |
|
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场次 |
9 |
9 |
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场次 |
3 |
3 |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人数 |
90 |
90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人数 |
30 |
30 |
||||
每年辅助性就业机构人员岗位补贴人数 |
≥40 |
≥40 |
辅助性就业机构人员岗位补贴人数 |
≥40 |
≥40 |
||||
残疾人技能培训补贴人数 |
≥1200 |
≥1200 |
残疾人技能培训补贴人数 |
≥400 |
≥400 |
||||
质量指标 |
审核流程档案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质量指标 |
审核流程档案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
就业和培训实名制完成统计和录入率 |
≥90% |
≥90% |
就业和培训实名制完成统计和录入率 |
≥90% |
≥90% |
||||
每年通过招聘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人数 |
≥20 |
≥20 |
通过招聘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人数 |
≥20 |
≥20 |
||||
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申报审批 |
规范 |
规范 |
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申报审批 |
规范 |
规范 |
||||
辅助性就业机构人员岗位补贴审批 |
规范 |
规范 |
辅助性就业机构人员岗位补贴审批 |
规范 |
规范 |
||||
技能培训合格率 |
≥90% |
≥90% |
技能培训合格率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用人单位残疾人数审核完成时间 |
每年6月底前 |
每年6月底前 |
时效指标 |
用人单位残疾人数审核完成时间 |
2022年6月底前 |
2022年6月底前 |
||
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完成时间 |
每年12月底前 |
每年12月底前 |
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底前 |
2022年12月底前 |
||||
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时限 |
每年12月底前 |
每年12月底前 |
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时限 |
2022年12月底前 |
2022年12月底前 |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奖励时限 |
每年12月底前 |
每年12月底前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奖励时限 |
2022年12月底前 |
2022年12月底前 |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时间 |
每年12月底前 |
每年12月底前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时间 |
每年12月底前 |
每年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数据审核服务费用每年(万元) |
≤3.06 |
≤3.06 |
成本指标 |
审核服务费用每年(万元) |
≤3.06 |
≤3.06 |
||
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费用每年(万元) |
≤2 |
≤2 |
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增加费用每年(万元) |
≤2 |
≤2 |
||||
每超比例1人奖励(万元) |
0.3 |
0.3 |
每超比例1人奖励(万元) |
0.3 |
0.3 |
||||
辅助性就业机构一名重度残疾人按最低工资1280元/月补助(万元/年) |
1.536 |
1.536 |
辅助性就业机构一名重度残疾人按最低工资1280元/月补助(万元/年) |
1.536 |
1.536 |
||||
|
|
技能培训补贴人均不超过1200元 |
≤0.12 |
≤0.12 |
|
技能培训补贴人均(万元) |
≤0.12 |
≤0.12 |
|
效 |
经济效益 |
就业和培训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加家庭收入的影响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经济效益 |
就业和培训对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的影响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社会效益指标 |
就业服务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影响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
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的影响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
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促进重度残疾人就业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促进重度残疾人就业的影响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
生态效益 |
无 |
|
|
生态效益 |
无 |
|
|
||
可持续影响 |
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持续影响 |
持续影响 |
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 |
就业服务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持续影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影响 |
长期 |
长期 |
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影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数据审核服务用人单位满意度 |
≥90% |
≥90% |
服务对象 |
数据审核服务用人单位满意度 |
≥90% |
≥90% |
|
招聘单位满意度 |
≥80% |
≥80% |
招聘单位满意度 |
≥80% |
≥80% |
||||
应聘残疾人满意度 |
≥80% |
≥80% |
应聘残疾人满意度 |
≥80% |
≥80% |
||||
接受培训残疾人满意度 |
≥90% |
≥90% |
接受培训残疾人满意度 |
≥90% |
≥90% |
||||
辅助性就业补贴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辅助性就业补贴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4.“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年度中国残疾人等杂志征订工作,补贴残疾人专栏《共享芬芳》栏目运行,开展助残日活动以及春节助残日等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依托社会机构建设脊髓损伤者残疾人“希望之家”;支持残联包保村产业发展和文明建设;做好网络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补贴城区残疾人助理员及市属园区残疾人工作相关经费。
(2)立项依据。历年安排项目。皖残联〔2017〕18号《安徽省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 “十三五”实施方案》;皖残联办〔2017〕66号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特奥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宿政〔2016〕111号;《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宿政秘〔2017〕76号;《宿州市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实施办法》(宿办发〔2015〕36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完成年度中国残疾人等杂志征订工作,其中征订分发《中国残疾人》100份;补贴市级残疾人专栏《共享芬芳》栏目运行经费;开展助残日活动以及春节助残日等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机构,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依托社会机构建设脊髓损伤者残疾人“希望之家”5个,补贴经费用于机构建设、开展康复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及继续教育培训等,带领脊髓损伤残疾人开展康复知识讲座及宣传文体等活动经费补贴;支持残联包保村产业发展和文明建设;做好包括残联系统视屏会议系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信息维护等网络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补贴城区残疾人助理员及市属园区残疾人工作相关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其他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2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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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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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87 |
年度资金总额: |
12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7 |
其中:财政拨款 |
129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
年度目标 |
||||||||
目标1:开展助残日活动; |
目标1:开展助残日活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
数量指标 |
助残日惠残咨询每年服务人次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助残日惠残咨询每年服务人次 |
≥100 |
≥100 |
||
《中国残疾人》每年征订数量 |
100 |
100 |
《中国残疾人》每年征订数量 |
100 |
100 |
|||||
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期数 |
≥50 |
≥50 |
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期数 |
≥50 |
≥50 |
|||||
补贴希望之家机构数量 |
5 |
5 |
补贴希望之家机构数量 |
5 |
5 |
|||||
支持乡村振兴包保村数量 |
2 |
2 |
支持乡村振兴包保村数量 |
1 |
1 |
|||||
慰问残疾人教育康复等机构数量次 |
60 |
60 |
全年慰问残疾人教育康复等机构数量次 |
20 |
20 |
|||||
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数量 |
120 |
120 |
全年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数量 |
40 |
40 |
|||||
日常维护信息系统数量 |
4 |
4 |
日常维护信息系统数量 |
4 |
4 |
|||||
补贴城区村级残疾人助理员数量 |
62 |
62 |
补贴城区村级残疾人助理员数量 |
62 |
62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规范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规范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征订刊物分发到位率 |
≥95% |
≥95% |
征订刊物分发到位率 |
≥95% |
≥95% |
|||||
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期数质量达标率 |
≥90% |
≥90% |
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期数质量达标率 |
≥90% |
≥90% |
|||||
希望之家康复显效率 |
≥90% |
≥90% |
希望之家康复显效率 |
≥90% |
≥90% |
|||||
乡村振兴项目投入验收 |
合格 |
合格 |
乡村振兴项目投入验收 |
合格 |
合格 |
|||||
慰问对象审批程序规范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慰问对象审批程序规范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及时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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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日期间活动开展时间 |
及时 |
及时 |
助残日期间活动开展时间 |
及时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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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杂志征订完成时间 |
及时 |
及时 |
残疾人杂志征订完成时间 |
及时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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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芬芳》专栏按期播出 |
每周 |
每周 |
《共享芬芳》专栏按期播出 |
每周 |
每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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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投入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
如期 |
如期 |
乡村振兴投入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
如期 |
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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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审批支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慰问金审批支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 |
及时 |
及时 |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 |
及时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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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残疾人助理员补贴资金拨付 |
及时 |
及时 |
城区残疾人助理员补贴资金拨付 |
及时 |
及时 |
|||||
成本指标 |
补贴残疾人专栏《共享芬芳》栏目运行费(万元/年) |
5 |
5 |
成本指标 |
补贴残疾人专栏《共享芬芳》栏目运行费(万元/年) |
5 |
5 |
|||
补贴希望之家机构费用(万元/个/年) |
5 |
5 |
补贴希望之家机构费用(万元/个/年) |
5 |
5 |
|||||
补贴扶贫产业项目费用(万元/个/年) |
≤20 |
≤20 |
补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费用(万元/个/年) |
≤20 |
≤20 |
|||||
贫困残疾人家庭慰问金标准(元/户) |
500 |
500 |
贫困残疾人家庭慰问金标准(元/户) |
500 |
500 |
|||||
互联网接入网络专线租用费用(万元) |
≤3.5 |
≤3.5 |
互联网接入网络专线租用费用(万元) |
≤3.5 |
≤3.5 |
|||||
计划维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成本 |
≤2 |
≤2 |
计划维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成本(万元) |
≤2 |
≤2 |
|||||
网络安全运行维护服务费(万元) |
≤5 |
≤5 |
网络安全运行维护服务费(万元) |
≤5 |
≤5 |
|||||
视屏会议系统年使用费(万元) |
8.4 |
8.4 |
视屏会议系统年使用费(万元) |
8.4 |
8.4 |
|||||
城区残疾人助理员补贴标准(元/人/年) |
3480 |
3480 |
城区残疾人助理员补贴标准(元/人/年) |
3480 |
3480 |
|||||
效 |
经济效益 |
产业扶贫对于促进贫困家庭增收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经济效益 |
产业扶贫对于促进贫困家庭增收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助残日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程度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社会效益指标 |
助残日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程度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共享芬芳栏目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力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
明显 |
明显 |
共享芬芳栏目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力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
明显 |
明显 |
|||||
希望之家项目对于脊髓伤者康复和重回社会信心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希望之家项目对于脊髓伤者康复和重回社会信心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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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投入对于产业扶持基础改善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乡村振兴投入对于产业扶持基础改善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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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和临时救助对于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当前困难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慰问和临时救助对于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当前困难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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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
对推动“互联网+”发展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对推动“互联网+”发展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
对促进基层残疾人服务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对促进基层残疾人服务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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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无 |
|
|
生态效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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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新闻栏目为所带动的社会事业提供长期的舆论保障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新闻栏目为所带动的社会事业提供长期的舆论保障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助残日活动对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的影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助残日活动对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的影响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希望之家项目对于脊髓伤者身体康复心理辅导的持续影响程度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希望之家项目对于脊髓伤者身体康复心理辅导的持续影响程度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的持续影响程度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的持续影响程度 |
中长期 |
中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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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持续影响程度 |
中长期 |
中长期 |
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持续影响程度 |
中长期 |
中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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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接受康复治疗和指导服务的脊髓伤者家庭满意度 |
≥90% |
≥90% |
服务对象 |
接受康复治疗和指导服务的脊髓伤者家庭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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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满意度 |
≥90% |
≥90% |
接受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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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慰问残疾人教育康复机构满意度 |
≥90% |
≥90% |
接受慰问残疾人教育康复机构满意度 |
≥90% |
≥90% |
5.“综合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和促进惠残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支持和保障残疾人康复、就业、体育、文化等工作开展;支持和保障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和活动;在电视、杂志、报纸、市委市政府刊物、知名网站等媒体刊载优秀信息,推动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新闻和信息工作;支持和保障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按规定做好生活补助和交通费发放;推进残联依法行政,聘请专业法律顾问1名;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宣传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人支出。
(2)立项依据。历年安排项目。《宿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宿政办秘〔2015〕69号《关于印发宿州市政府系统法律顾问聘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残联等12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转发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16】41号);转发《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0号),《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通字〔2017〕33号);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宿组字〔2017〕27号);宿州市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保障和促进惠残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支持和保障残疾人康复、就业、体育、文化等工作开展,用于督查检查租车费、差旅费和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印制宣传册费等;支持和保障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和活动,用于专门协会办公、差旅和开展活动费用等;支持和保障驻村干部开展工作,用于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交通费补助;推进残联依法行政,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活动室建设,制作机关党建标识、廉政文化墙、制度、台账资料印制等;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宣传工作,支持包保社区文明城市建设和宣传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综合业务工作保障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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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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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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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综合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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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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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单位 |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233.56 |
年度资金总额: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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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33.56 |
其中:财政拨款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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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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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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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数量指标 |
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数量 |
5 |
5 |
数量指标 |
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数量 |
5 |
5 |
|
聘用法律顾问人数 |
1 |
1 |
聘用法律顾问人数 |
1 |
1 |
||||
标准化建设党支部数量 |
1 |
1 |
标准化建设党支部数量 |
1 |
1 |
||||
保障驻村干部人数 |
1 |
1 |
保障驻村干部人数 |
1 |
1 |
||||
包保创建文明城市社区数量 |
1 |
1 |
包保创建文明城市社区数量 |
1 |
1 |
||||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 |
3 |
3 |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 |
3 |
3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规范性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规范性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前 |
2024年12月前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前 |
2022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补助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经费每个每年(万元) |
≤1 |
≤1 |
成本指标 |
补助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经费每个每年(万元) |
≤1 |
≤1 |
||
聘请法律顾问费用每人年(万元) |
1 |
1 |
聘请法律顾问费用每人年(万元) |
1 |
1 |
||||
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包保社区经费(万元) |
5 |
5 |
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包保社区经费(万元) |
5 |
5 |
||||
效 |
经济效益 |
无 |
|
|
经济效益 |
无 |
|
|
|
社会效益 |
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保障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社会效益 |
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保障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惠残民生工程工作推进保障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惠残民生工程工作推进保障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水平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水平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残疾人文化生活和社会关注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残疾人文化生活和社会关注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残联依法行政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残联依法行政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调查水平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调查水平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意识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意识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残疾人事业工作推进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残疾人事业工作推进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生态效益 |
文明创建包保社区居民生活环境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生态效益 |
文明创建包保社区居民生活环境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可持续影响 |
无 |
|
|
可持续影响 |
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包保社区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满意度 |
≥80% |
≥80% |
服务对象 |
包保社区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满意度 |
≥8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