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205-0000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10:0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残联党组书记邓儒关于2022年《宿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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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残联党组书记邓儒关于2022年《宿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解读

来源: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29 10:0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6

问:邓书记您好!请问2022年《宿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邓儒:民生工程属于省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困难残疾人康复属于33项其中之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文件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邓儒:根据省残联、民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问:《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邓儒: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问:《办法》起草过程有哪些?

邓儒:起草初稿

在年初根据省残联部署及市民生办要求,制定年度计划,根据每年省残联民生工程任务数,制定初稿。

征求意见

征求了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反馈对《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正式印发

2022年4月6日正式印发了《宿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宿残联〔2022〕8号)

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邓儒:2022年,为全市752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989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4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问:主要任务有哪些?

困难的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并标识“残补”或“精补”。应结合各地实际,优先考虑将录入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精神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每人每年1.5万元,确保残疾儿童真实在训,严禁名下无人、空占救助名额套取项目资金。残疾儿童因病(事)终止康复训练7个工作日以上,定点康复机构应及时向属地残联备案;救助对象无故中途终止康复训练或无故半个月未归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机构应在事发后10个工作日内通报其户籍所在地残联,并及时查询督查复训或安排替补;定点机构须与每位在训残疾儿童监护人签订属地残联制订的规范制式的康复安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按照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保障在训儿童训练时间,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训练效果。残疾儿童辅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制作由市成立专业技术组自行完成。

解读人:宿州市残联党组书记 邓儒

联系人:宿州市残联康复科科长 谷成娟

联系电话:305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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