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209-00023 信息分类: 残疾人福利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14:5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来源: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2 14:5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6

服务对象:困难精神残疾人

申报材料:

1.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及以上残联审核,应予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其相关申请、审批证明等资料应专项收集管理。

办理流程:办理人到县、区残联申请或者到当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乡镇、街道统一上报。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药费补助,打卡发放到指定账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