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残联理事长邓儒解读《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主要包括什么?
答: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主要包括: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三项。
问:申请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流程是什么?
答: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已实行扩面或全覆盖的地区自行确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精神类别残疾人证;二是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县级残联须对上一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调整。
各地结合实际,优先考虑将录入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精神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及以上残联审核,应予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其相关申请、审批证明等资料应专项收集管理。
问: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全市统一标准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补助部分,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各县级财政部门。县级残联负责审核、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标识“残补”或“精补”。
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哪些儿童?
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问: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需要残疾证吗?
答:儿童申请康复救助是不需要残疾证的。
问:如果想申请儿童康复项目需要什么条件?
答:本地户籍,对0-6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推进7岁以上儿童康复救助。对未满7周岁的省外户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应持有我市长期居住证并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保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享受外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的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实施,其中1.3万元拨付至选定的儿童康复定点机构,0.2万元打到家长银行账户用于生活补助。具体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
问: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有哪些项目?
答:2024年,为全市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为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问: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1.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标准:各地应根据本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中明确规定的补贴人群、辅具种类、标准等,在目录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进行补贴。
2.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具体按各地有关实施意见执行。
问:怎样申请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答: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宿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残疾儿童由监护人申请,填写《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申请审批表》。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单位:宿州市残联康复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