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康复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残联康复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宿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 号)、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皖残联〔2023〕10号)、《宿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宿民生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着力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
根据宿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5日印发的《宿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宿民生办〔2024〕1号),认真研究困难群体救助事项,会同相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初稿。
2、征求意见
4月3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10日下午5点30 未收到相关问题反馈信息。
3、正式印发
4月11日经过征求意见、法律审查等程序,于4月12日经过会议审定、领导签批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4年,为全市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孤独症儿童提供相应的补助、救助训练等。
五、主要内容
(1)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申请对象 |
申请流程 |
申请材料 |
补贴标准 |
困难精神残疾人 |
1.办理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2.初审由乡镇、街道统一上报; 3.县级残联及时对上一年的受助对象进行审查,调整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
1.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
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申请对象 |
申请流程 |
申请材料 |
补贴标准 |
1.本地户籍:0-6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外省户籍:未满7周岁且未享受外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省外户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并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保连续3年及以上(含3年)】 |
1.办理人到县、区残联直接申请或到当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乡镇、街道统一上报。 |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2.《贫困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3.诊断病历或者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儿童户口本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 |
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 |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申请对象 |
申请流程 |
申请材料 |
补贴标准 |
1.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
(1)申请。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带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 |
1.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
1.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标准:根据本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进行补贴。 |
六、保障措施
1、加强资金监督力度。严控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违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项目工作流程。根据具体康复项目,加强工作流程管理,从申请到补贴发放,明确各个环节的实施主体和所需材料,加强审查工作,保障项目落实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
3、强化机构监管作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对康复机构实行定期检查、考核验收率,对救助对象,建议康复档案,实行动态监管,确保残疾儿童真实在训。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方面,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查、综合评估,督促指导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切实保障残疾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下步工作
提升政策知晓率。深入落实各项助残惠残政策,聚焦主题,整合资源,高位推动,多维度、多层次开展助残活动 。充分发挥新型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优势,提升公众对惠残政策的知晓率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大力推进精准助残服务工程,持续改善残疾群众的生活质量。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谷成娟
联系方式:0557-305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