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401-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14:2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部署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部署

来源: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2 14:2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6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不断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鲜明主题。


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的文件中从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养老等多个方面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了新部署。让我们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内容~



1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2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


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



3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通过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等方式,增加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数量,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


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



4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



5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推动在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6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健全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


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教育与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工作程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和异地申请的便利性,不断完善资助资金发放机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应助尽助。



9月




国务院《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令第765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


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通过社区和专业服务机构等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知识讲座,全方位增强群众便捷获取政务服务能力。



10月



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


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提高特殊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的普惠型人身保险业务,扩大覆盖面。


组织面向农户、新市民、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低收入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培训,提升数字金融产品使用能力,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培育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提倡正确评估和承担自身风险。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


加强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合理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探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途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


民政部门要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


加强线上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失业人员、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


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


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帮扶措施延伸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


国务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国令第766号)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政府网、残疾人研究、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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