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残联、卫生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九年一月八日
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决定对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助对象和项目
(一)补助对象
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证下肢残疾人及7周岁(含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
(二)补助项目
持证肢体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
二、经费来源和补助标准
(一)经费来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补助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按3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每具大腿假肢为1200元,每具小腿假肢6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最高补助额为1800元。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每五年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定补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定补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定补2400元,平均每年分别补助400元、200元、480元。
三、补助办法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对象在指定装配机构装配假肢或助听器,由各定点装配机构收取装配费用,开具发票,按规定即时结算与垫付补助对象补助款。各定点装配机构汇总后每月或每季度与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已垫付资金。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及时将垫付资金拨付至定点装配机构。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受助对象,凭残疾人证复印件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按年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补助资金。
四、指定定点装配机构
为保障装配质量,有利于统一管理,持证下肢残疾人假肢装配和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助听器验配实行定点管理(首批定点机构名单见附件1 )。非定点装配机构装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基金不予补助。
五、工作流程
(一)符合补助对象条件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残疾人证、参合(参保)证到省指定的定点装配机构,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见附件2)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见附件3)。
(二)定点装配机构为补助对象装配辅助器具。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按规定即时与定点装配机构结算补偿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对象,每年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补助款。
(四)各相关实施单位和组织,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制度
建立由残联牵头,卫生、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残联:省残联牵头会同卫生、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参合(参保)残疾人补助政策,制定定点装配机构准入与监管办法,审定定点装配机构,监管定点装配机构服务质量与服务行为。市、县(市、区)残联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本地肢体残疾人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基本情况,与卫生、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规划。
2、卫生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省残联制定参合残疾人补助政策与监管定点装配机构。各统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宣传与落实参合残疾人补助政策。
3、劳动保障部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受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收支管理工作,方便受助对象,及时补助残疾人辅助器具装配费用。
4、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对受助对象装配辅助器具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督察工作。
七、监督与管理
(一)定点装配机构建立项目档案,留存受助对象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以备核查。
(二)定点装配机构要确定专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装配质量,统一价格,统一标识,提供优质服务等。
(三)市残联、卫生、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12月31日前要向省残联、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上报年度总结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汇总表》(见附件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汇总表》(见附件5)。
(四)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情况,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由省残联、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1、残疾人辅助器具第一批定点装配机构名单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汇总表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汇总表
附件1 残疾人辅助器具第一批定点装配机构名单
一、假肢定点装配机构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编 |
省曁合肥市残疾人假肢装配站 |
刘 泉 |
0551-7121201 |
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站西路中段 |
230001 |
德林义肢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范百胜 |
0551-4217698 |
合肥市临泉路瑶海商务中心综合楼3楼东面 |
230001 |
淮北市残疾人假肢装配站 |
刘克柱 |
0561-6087876 |
淮北市惠黎路48号 |
235000 |
滁州市残疾人假肢装配站 |
周 勇 |
0550-3118626 |
滁州市双拥东路170号 |
239000 |
芜湖市残疾人假肢装配站 |
张建华 |
0553-5864863 |
芜湖市鸠江区政府大院北侧官陡十里小区路口 |
241000 |
铜陵市残疾人假肢装配站 |
候伟强 |
0562-2810403 |
铜陵市北京中路238号 |
244000 |
二、助听器定点验配机构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编 |
安徽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
刘 红 |
0551-5618910 |
合肥市蒙城北路高河埂十五幢 |
230041 |
安庆市残疾人聋儿语训康复中心 |
叶小红 |
0556-5364716 |
安庆市宜园路50号 |
246002 |
蚌埠市聋儿语训部 |
仲崇喜 |
0552-4025323 |
蚌埠市东海大道3139号 |
233000 |
附件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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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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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 族 |
□ 汉族 □少数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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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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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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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就诊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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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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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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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它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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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装配类型 |
左腿 □大腿 □小腿 右腿 □大腿 □小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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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型号、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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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装配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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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装配补偿比例 |
30% |
实际补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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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装配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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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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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装配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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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 一份留定点装配机构备案,一份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管理部门补助凭据。
附件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聋儿姓名 |
|
性 别 |
□ 男 □女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 族 |
□ 汉族 □少数民族 |
|||||
家长姓名 |
|
补助金额 |
|
|||||
联系方式 |
手机 宅电 |
|||||||
家庭住址 |
|
|||||||
身份证号码 |
|
新农合就诊证号码 |
|
|||||
聋儿残疾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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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它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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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情况 |
左耳 分贝 □纯音 □脑干 □多频 右耳 分贝 □纯音 □脑干 □多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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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验配 |
□左耳 □右耳 |
厂家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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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型号 |
|
补偿比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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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价格 |
|
实际补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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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听器验配时间 |
年 月 日 |
|||||||
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助听器定点 验配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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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定点装配机构备案,一份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管理部门补助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