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宿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邓儒以《民法典助残规定,给残疾人重“典”保护》为题讲授专题法治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邓儒从“充分保障残疾人在民事活动中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和监护制度,强调对于残疾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可得利益”四个方面,运用详实事例,深入浅出,为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邓儒在讲话中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残疾人工作相结合,着力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切实融入残疾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