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市残联共有4项工作列入其中,分别为: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975人次、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1230人、为1346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为4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一、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975人次。
聚焦残疾人就业需求与市场发展趋势,市残联将持续优化培训课程设置,引入更多适残性强、就业前景好的技能培训项目。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借助中国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进度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二、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1230人。
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由省级和市、县(区)政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推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实施,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346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为1272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为864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为341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为14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四、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困境儿童”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规范改造服务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省级以上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加强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改造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