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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6 20:19 来源: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州市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8

 

 

 

1.5

0.3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长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2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因公出国(境)。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2022年预算一致,原因主要是持续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核查残疾人就业情况,开展就业服务,包括燃油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残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购置公务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2022年预算增长0.3万元,增长原因为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中心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单位,2022年预算未列支公务接待费,从2023年预算起列支该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兄弟地市来我市开展调研工作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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