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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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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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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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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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0.3万元, 增长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市残联部门2023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与 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残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购置公务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核查残疾人就业情况,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康复指导服务等用车运行,包括燃油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比 2022年预算 增加0.3万元,增长5.26%,增长原因主要是市残联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2022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地市来我市开展调研工作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